一个职位两个候选人,你怎么处理?

今天安排了2个求职者去一招聘客户那里面试助理的岗位,上午面试了一位, 面试完了后客户就跟我反馈“这小女孩可以录用,颜值、沟通能力够还OK, 通知她周一来报到吧。”没多想,转身就把这个意思传达给了求职者,赞了一下求职者,表达企业对她挺满意,希望准时入职,求职者也很是期待,满口的“好好好”。当第二个求职者下午面试结束后,客户跟我说“下午面试这个更好,我更喜欢这个,上午那个你帮我拒绝掉吧,相信你能妥善处理好!”当时我只是告诉客户“你先别急着拒绝,后面还有很多不确定性因素呢。”想象一下还处于欢天喜地状态下的求职者, 怎么忍心马上给一盆冷水,我又该怎么样婉转的表达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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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很多HR都有过类似的经历,我们平时在招聘中,总想招个“完美”型的人,看了还想再看看,总觉得后面是不是还有更好的,面对同时有2位候选人的时候,刚通知求职者上班,结果来了一个更理想的求职者面试,两难选择,怎么处理是最合适的?这种情况在我们招聘工作中其实是一种常态,我们先考虑几个前提:

1、通过面试得出的结论并不一定准确,为什么要有试用期?无非是想用更多的时间去观察一个人,很多求职者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和面试时的表现有很大的出入;

2、通知上班,到了入职那一天照样有爽约率存在;

3、即使入职后,工作一天或两天,不打一声招呼就消声灭迹的求职者也大有人在。

所以我们在面对2个合适候选人的时候,需要做“留后路”,如何把这个后路留得合理,可以从公司制度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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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在公司制度中增加一条,新入职员工有3-5天的相互观察期,在观察期内员工有觉得企业有不妥之处或企业觉得员工有不妥之处,当天即可解约,约定补偿(可参考最低工资标准)即可。这样的操作方式彼此都不会为难, 求职者的接受程度很高,不会因为不好意思说而不声不响的走掉。

2、在办公坐席允许的情况下,可考虑两位候选人同时入职,起点一样的情况更有利于对比,通过观察期来淘汰不合适者,某种角度也能刺激留下来那位对岗位的珍惜度。如办公坐席不允许,那就错开两位候选人的入职时间,先录用面试优秀者,如通过观察期,就尽早通知另一位候选人,用合理的理由(内部调动、其他领导意见等)征求对方的谅解,也不能耽搁她的其他就业选择。

3、不得已只能二选一时,把被淘汰者通过优点欣赏方式从应聘者转变为朋友,也是一种人才储备的操作方式,把她留在自己的微信里,留在自己的备选人才库里,偶尔互动互动,指不定哪天又是重新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