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人才创业创新的若干意见(试行)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机关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金华市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相关意见,着力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市,建设区域人才高地,为全面建成世界“小商品之都”提供智力支撑,现制定如下意见。

    一、构建立体化人才引育体系

    1.加大力度引育“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对培养入选国家、省“千人计划”的,给予200万元配套,在上级奖励到位后一次性予以兑付。对培养入选“万人计划”的,按上级奖励给予1:1配套。配套奖励额度为拨付到位后人才实际享受的金额。

    2.深入实施“义乌英才”计划。对入选“义乌英才”计划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和社会事业发展紧缺人才,5年内分别给予最高5000万元、2000万元、400万元奖励。对入选“义乌英才”计划创业项目的,即时兑付10%创业启动资金。鼓励企业赴外招才,参加政府统一组织的国内招才引智活动,每家企业每次最高补助3000元;赴国(境)外引才的,最高补助额度分别为:港澳台地区5000元、亚洲国家1万元、欧美等其他国家2万元。鼓励企业海外引智,对引进“海外工程师”的企业,年薪总额在20万元以上的,按支付年薪总额50%给予企业最高30万元补助。

    3.实施“商城精英”计划。加大本地人才培养,入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等国家级、省部级领军人才的,按上级奖励给予1:1配套。完善拔尖人才评选机制,入选时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奖励,管理期内每人每月补助1000元。完善政府津贴制度,每人每月标准为:院士(含外籍)8000元,国家级领军人才3000元,省部级领军人才2000元,博士、正高人才1000元,每位人才享受相当层级津贴的期限不超过5年。 

    4.实施大学生就业创业倍增计划。打造义乌特色的“市场版”众创空间,对符合条件的创客孵化类众创空间每年给予最高30万元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对投资促进类众创空间给予最高一次性50万元建设补助;对培训辅导类众创空间按培训绩效给予一定补助。对入选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的,按照上级奖励给予1:1配套。支持国际商贸城、生产资料市场等为大学生提供场地租金优惠。创建省级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吸引大学生来义实习实训,并给予一定补贴。

    二、提升精细化人才服务水平

    5.实施人才住房保障工程。实行租售并举,通过在商品房项目中配建人才房、盘活政府存量房等加大政策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力度;鼓励人才集聚的产业园区利用自用存量用地建设人才专项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人才住房保障政策可专题研究解决。对符合条件的省部级以上领军人才、博士或正高、副高或高级技师、硕士、本科、大专或技师等人才分别给予最高一次性140万元、80万元、50万元、40万元、30万元、20万元购房补助。对A类、50强工业企业及部分商贸服务业企业,根据贡献给予购房指标;享受指标的实用人才不受学历、职称及户籍限制,每人最高享受30万元购房补助。省部级以上人才、正高或博士、其他层级人才购房优惠额分别不超过购房总价的50%、40%、30%。对新引进的省部级以上领军人才,免费提供专家公寓,期限3年;对毕业3年内来义创业创新满一年的博士、硕士、本科、大专毕业生租赁住房的,一次性给予每人最高12000元、9600元、4800元、3600元补助。

    6.妥善解决人才子女入学、配偶就业问题。继续实施义务教育阶段人才子女入学政策,重点保障人才子女就读公办学校。其中对省部级以上领军人才、博士或正高、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重点人才、A类企业负责人等,优先安排子女入学;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中层骨干,在城区学校统筹安排子女入学;对20强工业企业中层骨干、A类或50强企业重点人才、B1类企业法人、为我市做出突出贡献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其他特需人员统筹安排子女入学;对符合条件的在义创业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按其学制年限折算成在义正常缴纳社保年限累计申报入学;妥善解决电商、物流、文化、旅游、会展、创意设计等紧缺人才子女入学问题。对省部级以上领军人才、博士、部分企业重点人才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入学给予倾斜。妥善安排人才配偶就业,对省部级以上领军人才、博士、正高等人才配偶按照单位性质对口安置。

    7.打造人才绿卡服务联盟。高层次人才凭绿卡可享受行政服务事项办理、就医、机场火车站安检等绿色通道,每年享受2000元的休闲健身、景区旅游、公共交通等服务。加快在人才广场、科创园、高创园等平台建设高层次人才服务交流中心,采取政府建设和向社会购买服务并举的模式,打造具备“项目路演、技术交流、人才沙龙”等功能的人才交流基地,给予基地一定的活动经费补助。建设“智慧人才信息港”,建成集信息发布、政策咨询、项目申报于一体的信息化服务窗口。

    8.建立高层次人才疗休养基地。有效盘活全市酒店旅游资源,建立一批高层次人才疗休养基地,吸引院士、“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及外交官等专家来义休闲度假,并为企业提供智力服务。每年为专家、一名随行家属或工作人员提供一次国内城际间往返交通补助,并可在义乌国有酒店享受免费用餐、住宿一周的待遇。完善乡情引才机制,发挥博士专家联谊会、留学生联谊会作用,建立健全义乌籍在外高层次人才数据库,多渠道推动人才回归,义乌籍高层次人才回义活动期间可享受人才疗休养基地相关待遇。

    三、建立科学化人才管理机制

    9.创新人才编制管理方式。高校院所、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可设立特设岗位,引进高端人才、紧缺人才,不受岗位总量、岗位等级、结构比例限制,年龄可适当放宽。高层次人才来义创业创新,可在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等“高层次人才驿站”按事业身份管理。探索建立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合理提高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化选聘比例,畅通各类企业人才流动渠道。

    10.加强产业重点人才培养激励。继续实施“133创新人才工程”,5年培养期内对第一、二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分别给予最高8万元、4万元科研经费奖励。改革职称评审前置条件,取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定期开展教育、卫生等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轮训。引进培育优质社会培训资源,为企业培养基层管理及技能人才。实施金蓝领人才振兴计划,深化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和直接认定,加大重点产业高技能人才引育力度。对行业协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的,经认定,给予每年最高5万元补助;对首席技师、省级以上工艺美术大师等到职业院校参与技能人才培养的,经认定,给予最高每人每年6万元补助;对职业院校、社会力量参与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按培养人数给予最高每年10万元补助。

    11.推进商贸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多元化商贸人才引育模式,依托工商学院、国际商贸城、中介培训机构、商贸服务类企业等平台,建立一批商贸人才见习基地,由见习基地择优推荐就业,根据就业情况给予基地一定补助。推进本地商贸人才国际化和国际商贸人才本地化,抓好“商二代”和“新生代”企业家的成长和接班问题,营造与国际接轨的创业平台和经营环境。

    12.支持人才向一线集聚。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在义离岗创业或到企业兼职并按规定获得报酬。离岗创业人员可在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和档案工资,与原单位合同约定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待遇,并享有在职人员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等同等权利。健全高校院所、企业人才到机关部门、镇街挂职制度。企业引进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等高层次人才,支付的一次性房屋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费用,可据实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四、培育多元化创业创新载体

    13.推进浙江“千人计划”义乌产业园建设。围绕“义甬舟”开放大通道、金义科创廊道等建设,进一步优化管理模式,拓展服务内容,将“千人计划”产业园打造成为省级示范园。在产业园内搭建公共实验室、公共研发平台,降低人才创业成本。加快科技大市场建设,培育技术经纪人、企业科技专员队伍,形成人才科技成果竞价拍卖与技术供需对接、交流、展示、洽谈等多种方式结合的技术交易模式。

    14.打造“义杭沪”人才大通道。在高铁新城建设科技人才小镇,配套科研大楼、人才公寓,利用高铁同城效应,重点吸引上海、杭州等地的科技孵化项目、创业创新团队。探索建立人才高铁年票、通勤列车等交通补贴制度,柔性引进创新人才及团队来义创业创新。分层分类向人才提供在上海、杭州的租房补贴,以货币化、市场化方式解决人才住房问题。

    15.加大招引高校院所力度。积极引进与义乌产业关联度高的应用型大院大所,对其分院分所的核心研发团队,经认定,给予最高3000万元补助。引进培育国际学术交流平台,吸引和支持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学术组织)、专业论坛在义乌举办或永久性落地。加快推进科创新区大学城建设,积极引进一批国内外优质大学、职业院校。

    五、健全精准化人才创业扶持

    16.拓宽人才投融资渠道。充分发挥财政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与优质投资机构、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子基金。建立基金与人才企业对接机制,支持各类基金投资人才企业,可将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产业基金出资部分产生的增值收益按一定的比例让渡给基金管理团队和天使投资人。建立人才银行,设立科技风险补偿资金,首期安排1000万元,按风险补偿资金10倍额度,对符合条件人才企业授信并提供最高300万元的无需抵押平价贷款。为大学生创业提供金融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可申请最高30万元贷款,创办合伙企业的可申请最高50万元贷款。

    17.打造高层次人才产品展贸平台。在国际商贸城、生产资料市场等设置高层次人才产品的展示和销售中心,同步在“义乌购”虚拟商铺发布人才产品,拓宽人才产品代销渠道。支持市场商户、民营企业利用现有资源参与“义乌英才”项目孵化,对“义乌英才”项目租赁生产(办公)用房的,按每平米每年150元给予租金补助,最高每年补助30万元;对租赁市场经营场地的,按每平米每年5000元给予补助,最高每年补助10万元。

    18.健全企业自主创新体系。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企业研发中心、企业研究院等创新研发载体给予一定补助。对入选省“三名”工程培育试点企业、省领军型创业创新团队的,按照上级奖励给予1:1配套。对人才企业通过咨询、顾问等方式解决技术难题的,给予每年最高50万元的人才“创新券”。加大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知识产权三权一体综合执法试点,建立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形成知识产权快速授权、维权通道,实现工艺品、饰品等行业外观设计专利本地申请和审批,缩短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期限。发挥知识产权诉调对接中心作用,建立人才产品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绿色通道。

    六、打造一体化人才工作格局

    19.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格局。坚持“四套班子”领导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畅通人才建言献策渠道。健全完善市委人才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探索建立人才工作日常议事制度。理顺党委、政府人才工作职能部门职责,配齐配强人才工作力量,将行业、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纳入相关职能部门“三定”规定。进一步加大人才投入力度,强化“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职责,落实人才工作责任清单,深化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评优、干部选拔的重要依据。

    20.营造敬才励才氛围。畅通人才参政议政渠道,推荐各领域优秀人才作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加大人才典型宣传力度,完善人才宣传和荣誉体系,推选宣传一批重才爱才的“新伯乐”和人才创业创新先进典型;对作出贡献的人才和团队,给予通报表扬。建立人才工作容错免责机制,形成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

    注重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人才(团队)的政策配套,对人才子女就学、人才住房保障、优秀人才奖励等条款可专题研究,将项目资助与人才(团队)政策配套同步给予明确。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含聘任制公务员)不享受以上优惠政策。本意见与我市现有政策有重复、交叉的,以本意见及实施细则为准。意见印发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政策兑现操作细则,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中共义乌市委       义乌市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4日